政策解读

《融安县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8-20 09:24   作者:县政府办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实现中国梦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部署了推进绿色发展、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四大任务,突显了党中央坚持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为贯彻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改善融安县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融安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了《融安县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自治区及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3号)及《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柳环规〔20182)为主要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工作要求作为具体内容设置的重要依据。

四、编制过程

《实施计划》研究编制工作于20182月启动,前后历时5个多月, 经历了前期准备、资料收集整理、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五个阶段。3月27日,初步完成《实施计划》的编制,形成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7月中下旬,我局收到《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柳环规〔20182)后,按要求再次对我县《实施计划》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上报稿提交县人民政府审核。

五、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计划》明确了融安县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主要工作、保障措施、各相关单位重点任务、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等内容。

(一)《实施计划》第一部分,明确了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将任务指标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分解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单位。

(二)《实施计划》第二部分,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包括: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深化工业源、治理着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化扬尘综合整治、强化城乡面源污染管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推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八个方面。

(三)《实施计划》第三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执法督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舆论引导、严格考核问责等五项内容。

(四)《实施计划》附件1,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附件2明确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