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 若干问题的意见 |
情形的,该项即成立。 虽然具体实施“软暴力”的行为人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但雇佣者、指使者或者纠集者符合的,该项成立。 四、“软暴力”手段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 |
广西柳州市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日期:2019-04-10 |
扫黑除恶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雇佣、指使他人有组织地采用上述手段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构成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的,对雇佣者、指使者,一般应当以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论处。为强索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或者因其他非法目的,雇佣、指使他人有组织... |
广西柳州市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日期:2019-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