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柳政复字〔2023〕3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
有第三人的林地,第三人也从来没有得到公益林补偿款项,被申请人可在某区某某镇林业站查阅公益林补偿款材料验证这一事实,但被申请人两次做出的处理决定都不予采信,十一、1959年至1962年(1962年以后XX垌分给申请人第一队经营管理,19... |
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日期:2023-07-01 |
行政复议柳政复字〔2023〕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
议地是申请人A村民小组在经营管理,面积为52亩;CD线往南的争议地是申请人A村民委在经营管理,面积为212亩。关于这一事实,被申请人提供了《合同书》及《宜林荒山承包合同证书》签订双方当事人罗某军及黄某周、黄某凤、覃某林、覃某凤的... |
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日期:2023-06-27 |
行政复议柳政行复(2023)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
土地补偿款送给了潘某鸾。2017年,G323国道改建征收了0.4006亩土地,申请人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土地所有权属申请人这一事实,政府只发放青苗补偿费给潘某鸾,土地补偿款发放给了申请人。四、请求依法将1号争议土地0.4006亩在征收前的权属以... |
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日期:2023-06-26 |
行政复议柳政复字〔2022〕15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
定”认定事实不清。根据查明的事实,“XX湾”(地名)从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来就是第三人吴XX经营管理的土地,这一事实有第三人吴XX持有的《山界林权证》为凭证,并且现争议地内仍有第三人吴XX种植的杉树。2013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土地... |
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日期:2023-03-31 |
行政复议柳政复字〔2022〕11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
市XX大道X号对申请人进行了检查,其中被申请人认定的“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这一事实,申请人不认同,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安全员被检查出未取得考核合格证明,是因为未及时将新... |
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日期:2023-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