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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 ||||||||||||
填报单位: 融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秦广璋13878289429 | ||||||||||||
序号 | 地区 | 补贴项目名称(一级) | 补贴项目名称(二级) | 补贴项目管理办法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形式 | 本级是否经办业务 | 主管部门 | 政策更新时间 | 备注 |
1 | 融安县 | 稻谷收购补贴 | 普通早籼稻收购补贴 |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发展银行自治区分行《关于印发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2〕67号); 2.《关于印发融安县2022年度售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发改粮食〔2022〕1号)。 | 在稻谷收购乡镇内从事粮食生产,并按稻谷收购计划销售粮食给政府指定的稻谷收购企业的一般种粮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统称“种粮农户”)。 | 0.28元/公斤 | “种粮农户”每售粮一次补贴发放一次 | 打卡 | 是 | 融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2022年10月 | |
"填表说明: 1.政策清单公布口径为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以及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外,本级出台或经办的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以下简称补贴政策。其中,经办指的是执行上级或本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本级可发放此项补贴的情况,包括本级有符合享受补贴政策条件对象且办理补贴发放业务的补贴政策,也包括本级因无符合补贴政策享受条件对象等原因暂时无补贴发放业务的补贴政策。 (1)对于县本级公布的政策清单主要为本级出台和经办的补贴政策,包括: ①本级出台的补贴政策项目,包括县本级在上级出台的补贴政策基础上具体细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等以及县本级自行出台的补贴政策项目,无论县本级是否有经办业务,县本级都应公布。 ②本级有经办业务的补贴政策项目,无论是哪一级出台的补贴政策,县本级都应公布该项目。 (2)对于县级,公布的政策清单主要为本级具有经办业务的补贴政策,无论补贴政策是哪一级出台的,县本级都应公布。 2.“补贴项目名称”应规范填写全称,逐项填列。对于多个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补贴项目,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均应填写清单报送财政局。 3.“补贴政策管理办法”需填写文件名及文号,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均要填写,但不填写非主动公开文件。 4.“补贴对象”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不能仅简单填写为“农户”或“个人”等。 5.“补贴标准”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若文件无明确规定,则据实填写。 6.“补贴发放频次”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若文件无明确规定,则据实填写,例:“每月一次”、“每年一次”、“一次性发放”等。 7.“补贴发放形式”应按打卡、现金等方式据实填列。 8.“本级是否经办业务”填是或否。 9.“政策更新时间”以目前执行的管理办法最新的生效日期为准。如上级政策已更新,但本级政策尚未更新且尚在执行,则填写本级最新政策更新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