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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2-08-02 09:20  

黄兴业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十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桥板乡政府整体搬迁至闲置的桥板乡中心小学的建议(第2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427日前往桥板乡与您联系并查看现场后,经查档,桥板乡中心小学已办理土地手续,权利人为融安县桥板乡中心小学,用地面积为5433.69平方米。

二、该地块在《融安县桥板乡集镇总体规划(2014-2030)》土地利用规划图中为小学用地,若同意搬迁,则在本次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须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

三、若后续落实相关产权手续,则该宗地需先由县人民政府收回融安县桥板乡中心小学土地使用权,待空间规划批复后,重新划拨给桥板乡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办公用地。

四、请桥板乡人民政府及时打报告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政府批准文件到我局办理相关土地划拨手续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五、目前桥板乡人民政府已重新装修中心小学,并搬迁至小学办公。请桥板乡人民政府按上述程序,打报告给县人民政府落实选址纳入空间规划。

感谢代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恳请代表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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