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6日,由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一)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妇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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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村(社区)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初审基本合格后上报至县级妇联。
(三)县级妇联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填报《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在征求医保、卫生健康、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加盖县级妇联、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公章,上报市级妇联。
(四)市级妇联收集汇总县级妇联上报的患病妇女申报名单、人数以及信息核实情况,对各地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填报《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申报人数汇总表》,上报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申报流程如下: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项目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妇联组织。
乡(镇)、村(社区)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初审基本合格后上报至县级妇联。
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市级妇联审核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将本市救助申报材料上报至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疾病证明书、病理切片报告(病理报告单)、出院记录等疾病证明材料,优先提供病理报告单(证明材料必须写有患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等内容);
2.由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的证明;
3.患病妇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4.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5.申报时间:即日起便可以申报。结束申报时间为6月12日。
1.享受过“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再重复申报;
2.以往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要重新申报;
3.符合相关条件者将统一汇总上报,通过审核的患者有机会获得全国妇联下拨的“两癌”救助项目公益金。
如需咨询、申报请联系各乡(镇)妇联:
长安镇:8136146
板榄镇:8312028
雅瑶乡:8322086
大将镇:8352002
大坡乡:8422026
浮石镇:8472048
泗顶镇:8376000
沙子乡:8392002
桥板乡:5305778
大良镇:8452102
东起乡:8432008
潭头乡:848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