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我局以提高卫生法治建设质量为核心,规范法治建设内容,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强化法制工作常态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议事决策,突出抓好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学法,使班子法治素养整体提高;组织全系统多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卫生行业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使全系统理论和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初步形成。
(二)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法治化工作水平。
为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落实,依法全面履行我局职能,党政负责人通过听取汇报、执法情况考核、实地执法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目前我局现行行政执法模式,查摆问题并逐一进行整改指导,优化我局依法行政执法模式,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法治化工作水平。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公信力。
2022年我局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 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三项制度。一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业务协同,依托信用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数据采集平台等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执法相对人基本情况、执法主体、违法事实、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提高了卫生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推行“一案一档一视频”工作,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融安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做到办审分离,有效地预防执法过错发生,提升了行政执法公信力。
(四)准确把握“职权法定”,认真梳理行政事项清单;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1.为切实维护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落实到位,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配合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事项清单梳理,截至目前我局权责事项清单合计125项,其中行政许可50项(已移交县行政审批局),依申请事项75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确认14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行政处罚20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征收0项、公共服务2项。
2.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升便民惠民服务水平,“让群众少跑腿”“一窗受理”,实现政务服务指尖办理。进一步规范办事标准、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期限,全面推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制度,简化了审批手续、提高了审批效率。
(五)强化行政执法制度保障,助推执法工作强效提质。
1.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办案和法制审核业务骨干培养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行政处罚案卷审核制度,组织执法案卷的全面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总结,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护卫健康。
2.我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由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现时职业健康执法模式一定程度制约监督工作开展。
目前市、县级已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但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未启动,职业健康管理职能整体移交至我局,乡镇未明晰相关责任分工,县乡两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联动模式未完善,导致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向乡镇深入渗透效率降低。
(二)民营医疗机构监管面临的困难及问题。
民营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民营机构在发展中也凸显了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意识薄弱。二是业务水平一般,机构规模小、人才良莠不齐,发展前景不足。三是监管难度大。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算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普法责任制
1.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内部普法,积极向社会公众普及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加大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行业法治素养
1.开展卫生健康行业普法专题培训,针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法律法规适用、调查取证、现场执法存在问题等内容,涉及中医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医疗质量管理、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职业健康监护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多个重点执法领域分类开展,提高行业法治素养。
2.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重点突出医疗机构管理、医护人员的管理、公共场所的管理、传染病防治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努力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做好我局群众来访来信工作,继续实行并落实领导包案、公开接访和定期督办通报等制度,努力化解信访疑难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1.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执法规范标准及行政执法方式,建立执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机制,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大对全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执法技能,以适应新形势下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2.努力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传染病、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医疗机构、母婴保健及打击非法行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消毒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等监督执法工作。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按照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执法制度进行执法。
4.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基础建设,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建立县、乡联动,局机关与卫生监督所联动工作模式,共聚卫生行政执法合力,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领域卫生风险全面排查和评估,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拓执法监督渠道,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为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全县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融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