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8646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26日
- 标 题:
- 融教字〔2021〕25号 关于做好融安县 2021 年中考定向推荐生 录取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教字〔2021〕25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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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字〔2021〕25号 关于做好融安县 2021 年中考定向推荐生 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局二层机构:
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 2021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规〔2021〕4 号),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我县今年中考继续实行定向推荐政策。为保证推荐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现就做好融安县 2021 年中考定向推荐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学校和名额分配
从融安县高级中学招生计划指令性指标1152人中,划出 51%(即588人)作为定向推荐指标,分配给全县各公办初中学校(具体指标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定向推荐生入围条件
入围定向推荐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柳州市 2021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二)融安县公办初中学校学区生。学区生指具有融安县户籍,从初一起始年级开始,在其所属同一学区学校就读至毕业的学生。因移民搬迁、撤点并校从乡镇初中到县城初中就读的学生,视为学区生。
(三)申请融安县定向推荐的学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C+等级以上。
(四)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达 B 等。
(五)考生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的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体育与健康学科测试成绩为合格。
三、推荐和录取程序
(一)为确保定向推荐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对本校初三年级的学区生身份进行确认,将确认后的学区生名单报县教育局审核。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各初中学校要将学区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县教育局下达给各学校定向推荐生的指标,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在校内公布。
(二)各初中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应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定向推荐生推荐录取有关政策。学校要尊重学生意愿,不能对申请定向推荐的学生进行筛选。
1.符合定向推荐条件的学区生以自愿为原则,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融安县2021年中考定向推荐生资格申请表》(附件 2),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2.对符合推荐条件却放弃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填写《融安县2021年初中学校学区生放弃中考定向推荐生推荐资格确认表》(附件3),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3.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上交申请表或确认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融安县2021 年初中学校学区生放弃中考定向推荐生推荐资格确认表》(附件3)由学校存档备查。
(三)各初中学校必须将本校符合条件的定向推荐生资格申请名单在校内公示,同时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收集完本县各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资格申请名单后,按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盖章上报申请名单。不按时上报定向推荐生名单的学校,取消该学校定向推荐生名额,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承担。
(四)通过定向资格审核的考生在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定向志愿。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凭报名号及密码登录指定网站填报定向志愿,最多可填报一个志愿,并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可随时在网上更改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考生的定向志愿不能再更改。
(五)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推荐指标及考生填报的志愿,按中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排序规则如下:
1.总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前。
2.总成绩等级相同的考生,按照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若两名考生文化科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依此类推。
3.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相等的考生,首先比较语文成绩,语文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语文成绩相同则比较数学成绩,数学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依此类推,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各初中学校中考定向推荐生指标如有使用不完的,则剩余指标全部转入网上统一招生录取指标。
(七)市招生考试院拟定录取的定向推荐生名单在柳州教育网和柳州中考招生网进行公示。
四、加强定向推荐生录取工作的管理
(一)定向生推荐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定向推荐生的推荐条件,严格按程序进行推荐。县教育局对此项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管,确保定向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学校和县教育局要做好相关信访工作,及时处理好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及信访。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772-8138279(办公室),0772-8134680(教育股),0772-8139156(招生办)。
(三)各学校、局教育股、县招生办要做好推荐和录取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四)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生的入围、入学资格和学校 2021 年的评优资格,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违反国家招生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附件:1.融安县2021年中考定向推荐生名额分配表
2.融安县2021年中考定向推荐生资格申请表
3.融安县2021年初中学校学区生放弃中考定向推荐生
推荐资格确认表
融安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