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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20〕5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0-03-16 17:40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2


融安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引导供应管理,结合《融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引导需求,制定本计划。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全面兼顾发展,对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宏观调控中的门作用,实现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打造产业大发展,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45.2643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0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0.145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6.1738公顷住宅用地28.6832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15.13公顷,其它住房用地13.553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801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122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384公顷。

、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20年度各类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按照《融安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和商业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其它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用地项目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在计划实施中,全程保障跟踪服务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特殊情况(如外商投资项目或县重大项目)需调整年度供地计划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调整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印发


融政发

融政发〔2020〕5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3-16 17:40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2


融安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引导供应管理,结合《融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引导需求,制定本计划。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全面兼顾发展,对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宏观调控中的门作用,实现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打造产业大发展,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45.2643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0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0.145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6.1738公顷住宅用地28.6832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15.13公顷,其它住房用地13.553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801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122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384公顷。

、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20年度各类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按照《融安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和商业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其它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用地项目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在计划实施中,全程保障跟踪服务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特殊情况(如外商投资项目或县重大项目)需调整年度供地计划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调整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