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12660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3日
- 标 题:
- 融政发〔2021〕9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融安县报废汽车拆解点“4.18”爆燃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发〔2021〕9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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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21〕9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融安县报废汽车拆解点“4.18”爆燃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驻融及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调查融安县报废汽车拆解点“4·18”爆燃事故原因,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个人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融安县报废汽车拆解点“4·18”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远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韦志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人韬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黄 涌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曾育庆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石志远 县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家芳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商务流通股负责人
胡 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股长
谢家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雷国浩 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黄毓晟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秦统国 长安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拟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和措施;拟出事故调查报告。此项工作结束后,该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2021年4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