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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坡乡2018年森林火灾 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坡乡2018年森林火灾 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来源: 大坡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3-26 17:30    |  作者: 大坡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坡乡2018年森林火灾

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把大坡乡防火工作做好,经研究制定了《大坡乡2018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融安县大坡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

    

 

 

大坡乡2018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灾害事故,尤其是重大或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国家和人民财产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森林防火工作属于抢险救灾性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为了在发生火情时不酿成重大或特大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必须贯彻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原则。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森林火灾责任区域及扑救处理、上报要求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报告乡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组织村、屯业余扑火队上山控制火势,伺机扑灭山火。

(二)乡人民政府或乡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汇报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时汇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并通知乡防火指挥部成员带班、组织本乡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迅速赶往火场扑救,及时反馈火情,同时成立火案调查组前往火场侦察火案。

(三)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按以下程序由乡防火指挥部逐级上报。单位或个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或乡防火指挥部,乡人民政府或乡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上报县防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报告内容: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面积、发展趋势、道路交通、受害林种、现场指挥、扑救人数、扑救概况、存在困难和急需的缓助。

(四)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制订整改措施,抓好落实,改进工作。

三、预案内容

乡人民政府或乡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扑救

1.指定一名村、屯干部就近组织村、屯业余扑火队、群众扑救,要求组织人员及时报告火灾相关内容。

2.乡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坐阵指挥,负责人员、车辆、扑火机具、燃油及其它物资的调度 ,同时负责与上级指挥部的联系。

3.谭世波、李海学、覃荣、伍代君、赵勇等乡半专业队前往火灾现场指挥扑救,乡政府专业扑火队员要在30分钟内集结完毕,登车出发。林业站必须安排一名营林技术人员持110000比例尺的地形图随同乡长前往火场对现场指挥人员提供技术咨询。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指挥,实施安全扑救,确保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对火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充分的应急准备。对扑火人员要严肃纪律,严禁扑火人员单独行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4.覃荣、覃家况组织火案调查组前往火场侦察火案。

5.李海学、王良发、肖友锋与村、屯干部前往火灾现场附近发动、组织业余扑火队员、群众上山扑救,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妇女儿童和老弱残人员参加扑火,同时留若干熟悉地形和道路的群众做向导。

6.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人员要及时向乡防火指挥部汇报,并组织人员留守火场,待火灾完全扑灭,确保不会死灰复燃,才能撤离火场。

(二)森林消防物资的储备

乡防火指挥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森林消防装备,并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保证随时应急调用。

(三)后勤保障

1.乡人民政府必须督促本级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把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办案经费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

2.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后勤保障组,曾寿香同志任组长,覃艳优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梁应凡、贾东、莫菲、石丽云、龙霞、陈章玮、邓敏君、何美益。

3.乡卫生院负责组建扑救火灾医疗队,由院长王邦华任队长,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在需要时,及时赶赴火场实施救治。对于扑火所致的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4.乡供电所负责协调电力调度工作,保证防火指挥网络的正常用电,确保扑火指挥正常进行。

(四)善后处理

乡人民政府指导灾民的疏散、协调灾民安置和伤亡人员的抚恤,按有关规定由行业部门归口处理,确保灾区的社会安定。

(五)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森林公安、司法机关负责,森林防火部门配合协助。一旦发生火灾,森林公安机关要及时派员深入火场,查明火因。林业部门要及时对火烧迹地进行实地勘察,对火灾损失作出准确评估。对火灾肇事者或事故责任人要依法进行处理。对已查明案件必须每案必结。

(六)统计上报

统计上报森林火灾数据要按森林火灾统计表的要求按时逐级上报。对于《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二条所列的八种森林火灾事故,其报表和火灾情况必须在灾后6天内上报到县指挥部。

四、整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及时组织人员对森林火灾事故作出调查处理并写出书面报告。认真分析原因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制订整改措施,抓好落实,改进工作。

五、本预案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六、本预案由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

 

附件:大坡乡防火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分组名单

 

 

 附件

大坡乡防火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分组名单

 

 

      长:莫     谭世波

常务副队长:覃  荣

 

一 组 组长:李海学 

    长:王良发

      员:肖友锋   罗正刚      夏政泗

 

二 组 组长:覃       

    长:覃家况

      员:孙         何美益  

 

三 组 组长:赵      

    长:余建斌

      员:苏亮全   黄炳生   覃文锋

 

四 组 组长:李靖斌

   副    长:伍代君

      员:梁应凡            李智彪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大坡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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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坡乡2018年森林火灾 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坡乡2018年森林火灾 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来源:大坡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6 17:30  作者:大坡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坡乡2018年森林火灾

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把大坡乡防火工作做好,经研究制定了《大坡乡2018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融安县大坡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

    

 

 

大坡乡2018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灾害事故,尤其是重大或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国家和人民财产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森林防火工作属于抢险救灾性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为了在发生火情时不酿成重大或特大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必须贯彻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原则。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森林火灾责任区域及扑救处理、上报要求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报告乡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组织村、屯业余扑火队上山控制火势,伺机扑灭山火。

(二)乡人民政府或乡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汇报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时汇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并通知乡防火指挥部成员带班、组织本乡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迅速赶往火场扑救,及时反馈火情,同时成立火案调查组前往火场侦察火案。

(三)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按以下程序由乡防火指挥部逐级上报。单位或个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或乡防火指挥部,乡人民政府或乡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上报县防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报告内容: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面积、发展趋势、道路交通、受害林种、现场指挥、扑救人数、扑救概况、存在困难和急需的缓助。

(四)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制订整改措施,抓好落实,改进工作。

三、预案内容

乡人民政府或乡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扑救

1.指定一名村、屯干部就近组织村、屯业余扑火队、群众扑救,要求组织人员及时报告火灾相关内容。

2.乡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坐阵指挥,负责人员、车辆、扑火机具、燃油及其它物资的调度 ,同时负责与上级指挥部的联系。

3.谭世波、李海学、覃荣、伍代君、赵勇等乡半专业队前往火灾现场指挥扑救,乡政府专业扑火队员要在30分钟内集结完毕,登车出发。林业站必须安排一名营林技术人员持110000比例尺的地形图随同乡长前往火场对现场指挥人员提供技术咨询。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指挥,实施安全扑救,确保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对火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充分的应急准备。对扑火人员要严肃纪律,严禁扑火人员单独行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4.覃荣、覃家况组织火案调查组前往火场侦察火案。

5.李海学、王良发、肖友锋与村、屯干部前往火灾现场附近发动、组织业余扑火队员、群众上山扑救,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妇女儿童和老弱残人员参加扑火,同时留若干熟悉地形和道路的群众做向导。

6.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人员要及时向乡防火指挥部汇报,并组织人员留守火场,待火灾完全扑灭,确保不会死灰复燃,才能撤离火场。

(二)森林消防物资的储备

乡防火指挥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森林消防装备,并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保证随时应急调用。

(三)后勤保障

1.乡人民政府必须督促本级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把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办案经费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

2.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后勤保障组,曾寿香同志任组长,覃艳优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梁应凡、贾东、莫菲、石丽云、龙霞、陈章玮、邓敏君、何美益。

3.乡卫生院负责组建扑救火灾医疗队,由院长王邦华任队长,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在需要时,及时赶赴火场实施救治。对于扑火所致的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4.乡供电所负责协调电力调度工作,保证防火指挥网络的正常用电,确保扑火指挥正常进行。

(四)善后处理

乡人民政府指导灾民的疏散、协调灾民安置和伤亡人员的抚恤,按有关规定由行业部门归口处理,确保灾区的社会安定。

(五)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森林公安、司法机关负责,森林防火部门配合协助。一旦发生火灾,森林公安机关要及时派员深入火场,查明火因。林业部门要及时对火烧迹地进行实地勘察,对火灾损失作出准确评估。对火灾肇事者或事故责任人要依法进行处理。对已查明案件必须每案必结。

(六)统计上报

统计上报森林火灾数据要按森林火灾统计表的要求按时逐级上报。对于《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二条所列的八种森林火灾事故,其报表和火灾情况必须在灾后6天内上报到县指挥部。

四、整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及时组织人员对森林火灾事故作出调查处理并写出书面报告。认真分析原因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制订整改措施,抓好落实,改进工作。

五、本预案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六、本预案由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

 

附件:大坡乡防火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分组名单

 

 

 附件

大坡乡防火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分组名单

 

 

      长:莫     谭世波

常务副队长:覃  荣

 

一 组 组长:李海学 

    长:王良发

      员:肖友锋   罗正刚      夏政泗

 

二 组 组长:覃       

    长:覃家况

      员:孙         何美益  

 

三 组 组长:赵      

    长:余建斌

      员:苏亮全   黄炳生   覃文锋

 

四 组 组长:李靖斌

   副    长:伍代君

      员:梁应凡            李智彪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大坡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