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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落实“双减”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融安县教育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1-12-22 09:45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提出“双减"工作目标: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近期我县在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等方面采取了举措和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近期相关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位统筹、高点谋划

我县“双减”工作从一开始就以“高度重视”“高位统筹”“高点谋划”的态势强力推进。县委、县政府站在“两个维护”高度,将“双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安排部署。印发《关于成立融安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融政发〔2021〕44号,由陶媚副县长任组长,迅速建立起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条抓块管、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县“双减”工作有序开展,基础教育“双减”工作监测平台管理有序。

为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在充分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我县根据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双减”文件和通知精神,印发《融安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融安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通知,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双减"工作部署,对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作出了具体安排,成为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落实的利器。

二、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规范办学行为

2021年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共24家,其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5家,学科类培训机构9家,国家“双减”政策下达后,我县紧锣密鼓地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在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中,做到有理有据、依法行政。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学习

开学初,县“双减”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和9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法人,召开融安县落实“双减”目标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陶副县长亲自组织大家学习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二)依法行政

2021秋开学初,融安县“双减”领导小组召开融安县校外培训联合大检查工作布置会。会后,由县教育局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经营、办学场地存在安全隐患、从业人员资质、教学教材违规、诚信经营(收费公示和使用规定的合同范本)、疫情防控、预收费等问题进行督导检查。针对部分机构存在的使用合同不规范、收费未公示、收费超过3个月课时等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各机构及时整改,成果显著。

11月份,融安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对9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再次督导检查,督导组对还在消课营业培训机构再次进行“双减”政策宣传,就“学改非”、“营改非”和资金监管等政策工的宣传和解读,动员这些机构按要求立行整改。

在上级“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融安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通力合作下,融安县9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完成了学科类的变更、剥离、注销工作,当前我县已经没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切实减轻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成效显著。

目前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共17家,其中非学科类(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17家,无学科类培训机构。其中已经有12家机构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服务平台及培训机构APP注册,接受监管和服务,并且与银行前定收费及资金监管协议,接受银行资金托管业务。经多次实地检查暗访,没有发现隐形变异培训等违规行为。经过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有序运行。

三、校内下功夫,加强作业管理

县教育局按照《融安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由县教育局教研室牵头,组成“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领导小组,通过调研、总结、指导、督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作业负担,提高作业质量,同时明确学校教育重点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和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实现“减负增效”。

针对各学科的作业布置、时间分配进行统筹公示,让教师、学生及家长清清楚楚知道学科作业的布置,严格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平均不超过90分钟,难度不超过课程标准要求,我县学校责任督学深入学校听取汇报、查看资料、随机访谈等形式对学校进行督导,把情况收集反馈教研室,教研室拿出指导意见。指导各校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四、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目前全县县城开展课后服务小学5所,中学1所,占比分别为100%,100%;学生参与人数小学7621人,中学1800人,占比分别为86.66%、77.62%;教师参与人数小学466人,中学100人,县城非寄宿制学校已经全覆盖。非县城中小学暂时还没有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按照《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得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2021〕1164号)精神。经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复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关于制定我县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标准的请示》(融发改报字〔2022)2号),我县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标准为县(含县所在行政镇)属公办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100元/生·月,乡镇公办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80元/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