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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12-06 16:45  

  问:为什么要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答:长期以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分散在各相关部门,信息不翔实、数据不准确、标准不统一,制约了工作开展。

  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是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础,是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建立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大数据平台的重要步骤,也是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建档立卡的具体措施。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问:采集对象是否可以异地采集? 

  答:因为采集的信息需要审核,所以这次信息采集以户籍地采集为主要方式。但为了方便采集对象,对于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设立的采集点就近参加信息采集。

  问:信息采集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信息采集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采集对象基础信息为主,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校核、完善为主。其中第一阶段工作任务计划在2018年底前完成。

  问:哪些人员需要去采集信息? 

  答: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12类: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具体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专栏”文件解读中有详细说明。

  问:退役军人的信息政府应该都有登记,为什么又要采集? 

  答:一是这次信息采集涵盖的对象更加广泛,既包括以往掌握信息比较全面的对象,主要是享受抚恤补助的人员,也包括首次全面采集信息的对象,如现役军人家属。

  二是这次信息采集的内容进行了系统设计,与已经掌握的数据相比增加了许多新的项目,比如社保信息、住房情况等,以更好地实施精准服务。

  问:可否请家人代为采集? 

  答:可以。由受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相关材料到集中采集点进行采集。

  问:没有接到通知是否也要去登记? 

  答:从国家到自治区市县已采取发布新闻公告、海报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各地都统一设置了集中采集点。采集对象可关注官方信息,主动前往当地乡镇(街道)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问:为何没单独设置“参战”“参试”选项,全面采集参战参试方面信息? 

  答: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在服现役期间参加过作战、参加过核试验的退役军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政策。是否属于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有严格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下一步还要专门组织进行核查确认。此次信息采集不涉及参战参试身份认定和相关待遇问题,已经认定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信息已有登记,不会因为不采集该项内容而影响其享受的待遇。

  问:登记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身份证、户口本及退役(转业)证(或能证明其身份的其他退役、转业档案资料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证件。现役军人家属携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现役军人士兵证或军官证等。

  问:证件丢失了怎么办? 

  答:对于相关证件遗失的采集对象,可由熟悉情况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相关材料,也可通过个人档案里的有关材料进行证明。确无任何证明材料的,应由个人出具服役情况说明,先采集相关信息,待查实后确认。

  问:转业志愿兵为何没有单独列项? 

  答:《兵役法》规定,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明确,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所以在对象分类中,志愿兵在退役士兵这一大类下进行了单独设置。对转业志愿兵,在志愿兵栏目下通过“退役安置方式”选项进行了细化。

  问:武警有关部队等正在进行改革,是否纳入采集范围?如采集是按现役还是退役认定? 

  答:按照改革方案统一转隶的武警有关部队,根据其在数据采集时间节点(2018年10月1日)时的身份确定如何采集信息。10月1日之前转隶的按照退役军人身份采集,10月1日之后转隶的按现役军人身份,采集其家属信息。

  问:本次信息采集和待遇是否挂钩? 

  答:这次信息采集主要为了全面掌握管理保障对象情况,为政策制定打牢基础,同时为悬挂光荣牌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不直接作为个人享受相关待遇的依据。但从长远看,这项工作又与每位采集对象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出现遗漏情况,一方面可能影响国家制定相关政策的精准性,另一方面一旦有新政策出台没登记信息的人员可能无法第一时间享受。

  问:为什么没有将复员干部单独列项? 

  答:此次信息采集能够归并的类别尽量归并,在不同类别内通过相关数据项区分不同群体。复员干部是复员军人的一种,可以通过详细信息区分开特定人群,所以没有单独列项。

  问:为什么各地统计表格不一致? 

  答:为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我们专门开发了信息采集系统。各地主要通过软件统一录入相关信息。有些地区由于不具备硬件条件或为了更加方便采集对象,根据软件填报项目设计了表格,由采集对象先手工填写,再统一录入系统,各地采集内容和标准是一致的。近期我们发现网上流传一些假冒伪造的表格,随意调整更改统计项目,混淆视听,干扰了正常工作。希望广大采集对象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相关信息,避免被别有用心者误导。

  问:采集标准时点为2018年10月1日是什么意思? 

  答:这次信息采集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0月1日,是指10月1日之前退役的军人和在世的采集对象信息都属于这次采集的范围。10月1日之后退役的,因为在数据采集标准时点时的身份为现役军人,所以按照现役军人类别采集其家属信息。10月1日之后去世的采集对象,根据其家属意愿进行采集。

  问:为什么要在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安置方式中单独设立“企业军转干部”选项? 

  答:此次信息采集工作中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安置方式“企业军转干部”选项是指2000年12月31日之前退出现役并安置在企业的军队干部,属于计划分配的一种类型。考虑到国家曾针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出台一系列优惠优待政策,为方便统计、精准掌握安置在企业的军转干部的人员数量等情况,故单独设置“企业军转干部”选项。

  问:退役证件上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怎么办? 

  答:应以身份证登记的姓名为准。同时应提供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二者为同一人。如无其他证明材料,应由本人出具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