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加快推进融安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7-27 20:11   作者:政府办

为加快推进融安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全县粮食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经融安县人民政府同意,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加快推进融安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融政办发〔2017〕5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当前,融安县的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还比较低,仅为68.01%,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烘干、加工和植保等环节还比较薄弱,制约着融安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发展。出台《实施方案》,将通过政策扶持,建设示范区、示范点,探索符合融安实际的山区水稻生产机械化新模式,引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新装备、新技术,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攻克水稻育插秧、烘干、加工和植保等薄弱环节,加快推进融安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97号)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柳州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43号)精神,以提升我县水稻生产机械装备水平和机械化作业水平为主线,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为目标,以突破水稻育插秧、烘干、加工机械化为着力点,建立示范基地,升级改造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转变水稻生产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技术转化升级,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增强水稻生产综合能力和竞争力,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为此,《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快推进融安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五个原则:一是坚持行政推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基层农机推广、培训、安全等公共服务和保障能力。二是坚持市场拉动。以种粮大户(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开展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着力培育和规范作业市场,大力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三是坚持示范带动。建立多层次的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区、示范点,以点带面,梯度推进,探索符合融安实际的山区水稻生产机械化新模式。四是坚持科技创新。引进水稻生产的机械化新装备、新技术,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装备结构,促进技术升级,提升作业质量和效率。五是坚持重点突破。全力攻克水稻育插秧、烘干、加工和植保等薄弱环节,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2020年,全县水稻生产的耕、种、管、收、烘干、加工等机械化作业完成升级换代,形成适合我县山区水稻稳产高产机械化的生产模式。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其中水稻耕整田机械化水平达到98%、水稻栽植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25%、水稻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94%,水稻植保、粮食烘干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四、《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

《实施方案》中明确加强推进我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建设内容有:一是推进县级现代粮食生产特色示范区全程机械化。争取财政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发挥财政部门整合涉农资金的主体作用,引进先进、适用的水稻生产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加快推进我县现代粮食生产特色示范区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核心区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要达到100%。二是建设各类水稻育秧工厂。争取自治区的水稻育插秧“百千万”工程项目落户融安,积极向柳州市争取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整合县级财政资金,统筹相关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建设各类水稻育秧工厂。争取到2020年全县共建成配套有稻谷烘干设备的大型工厂化育秧中心2个,中型育秧工厂5个以上,小型育秧工厂15个以上,新增育秧能力3万亩以上。通过项目带动有效突破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烘干薄弱环节,形成大、中、小型工厂化集中育秧中心共同发展和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的良好局面。三是大力发展现代农机合作组织或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步形成“育秧中心为龙头,现代农机合作组织为载体,规模种植大户为骨干,水稻种植户共同参与”的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推广模式。2020年,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20个以上。加大水稻工厂化集中育秧基质配制扶持力度,着力解决育秧基质难题,节约育秧成本,提高秧苗质量。四是创建县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通过项目扶持,建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整村、整屯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0年,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创建2个以上全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力争在全县率先实现水稻生产耕、种、管、收、烘干全程机械化,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树立典型。

五、《实施方案》的技术措施

一是提高水稻生产机械装备水平。通过购机补贴政策倾斜和项目资金扶持,按照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适应性强、多功能、低消耗的中小型作业机械,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和装备配套水平,逐年提高水稻生产农机装备总量。到2020年,全县新增水稻生产中小型拖拉机500台,达到4112台,新增耕作机械1000台,达到4183台;新增水稻联合收割机100台,达到532台;新增插秧机30台,达到138台;新增烘干机组10台,达到22台。二是提高水稻育秧、插秧、烘干、植保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主攻水稻标准化育秧和机插秧,重点推广应用水稻播种成套设备、规模化育秧集中供秧模式,推进标准化育秧工厂、育秧中心建设。大力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引进高性能、适应性强的机栽机具,扩大机械化插秧应用面积。扶持建设稻谷烘干中心,推广应用烘干成套设备和技术,提高稻谷干燥处理能力和机械化水平。加大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水稻订单作业和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探索水稻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发展道路。三是强化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技术人员咨询、指导、培训作用,加强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收获、烘干、植保等主推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培训,以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着力培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能手和植保机械、联合收割机等驾驶、操作、维修能手,提升农机手操作技能。四是大力推广应用减灾避灾机具与技术措施。县农业、农机、水利、气象等部门联合建立和完善灾害监测预警机制,为水稻生产及时提供预防旱涝自然灾害、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减灾避灾信息。依托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农机应急作业队伍,引导开展跨区播种、跨区收获等农机作业。推广应用大型、高效植保机械,开展水稻病虫害机械化统防统治。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烘干设备、烘干技术和加工储藏技术,加快建立水稻机械化烘干中心和稻谷加工及储藏中心,提高水稻干燥处理、加工储藏机械化水平,减少水稻收获后不必要的损失。

六、《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本地区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国土、科技、水利、农业、农机、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在资金投入、土地整治流转、机耕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协作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二是落实扶持政策。对创建县级现代粮食生产特色示范区的,按照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的有关扶持政策给予优先支持。对创建市、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的乡(镇),在区、市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县级财政在资金支持上给予倾斜。组建和申报现代农机合作组织或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以及建设配套有稻谷烘干设备的大型工厂化育秧中心或育秧工厂的,在配备育秧机械、育秧大棚、插秧机械、烘干机械等设备及配套设施方面优先给予区、市项目支持的同时,县级财政在资金支持上给予倾斜。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高效植保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烘干机械等,实行优先享受购机补贴政策和报废农机补贴政策等。三是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农机、农业等部门技术骨干组成的县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专家组,负责全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工作。围绕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 促进建立农机作业技术与农田建设规范、水稻品种选育标准、栽培模式、田间管理相互适应,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服务,探索适合本地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技术路线和技术规程。四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以适应机械化作业为目标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资源和移民部门在土地整治、水利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财政部门在农业综合开发、电力部门在农网改造升级等项目规划建设中,要重点推进农田“小块并大块”,促进适度规模经营,配套建设机耕道路和机械下田作业道口,保证设施建设不影响机械作业;确保育秧工厂、烘干中心所需电力,并统一调整为农业用电,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创造条件。五是加强宣传发动。让农民了解国家扶持政策,了解适度规模经营和机械化技术在节本增效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召开各种现场培训和观摩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为推进全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