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融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1-15 16:01   作者:融安县财政局

一、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

有效落实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有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操作指南的通知》(桂财农〔2016〕121号)、《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农〔2016〕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0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对于规范资金整合领域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夯实扶贫体制改革的物质基础,创新财政涉农资金预算安排、分配、绩效、监管等管理方式,压实资金管理责任、提供财政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落实政府涉农投入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严格遵循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全覆盖的整体要求,围绕“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固本强基、权责匹配”等基本原则,突出公示、监督、处理三大重点,填补空白、细化举措、注重公开、压实责任,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框架及重点内容

《融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总体上分为“总则、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报账管理、统筹职责、账务档案管理、考核奖惩、附则”等八个章节,共有51条规定。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制定办法的目的、政策依据、概念定义、整合资金范围、基本原则等重点内容。

第二章“项目管理”,主要阐述项目的立项、项目审批流程、分配的方式分类、资金项目安排、资金下达的要求及时限等重点内容。

第三章“资金管理”,主要明确资金用途、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

第四章“报账管理”,主要是明确资金报账手续和程序及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统筹职责”,主要是明确各部门在资金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过程的职责。

第六章“账务档案管理”,主要明确各部项目实施、资金统筹使用、财务核算过过程档案材料规范管理。

第七章“考核奖惩”,主要阐述奖惩办法。

第八章“附则”,主要是明确解释权及实施有效时间等重点内容。

三、要点说明

(一)整合资金范围 包括中央层面“19+1”个专项、自治区层面“22+1”个专项。同时,中央、自治区及市级补助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酌情进行统筹。(第二条)

(二)职责分工 整合资金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拨付和监督工作;县扶贫办负责指导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建立项目库;县发改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规划与扶贫规划的衔接工作,指导项目的实施等;县审计局负责整合资金审计监督检查等;其他部门结合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完善本部门的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管理,将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

(三)统筹方案报送程序 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报送程序要做到“一上一下二上”“年中调整”“年终调整”,每年年末“一上”对下一年统筹方案进行报送市级、区级备案待区级“一下”即为上级对该方案进行批复,“二上”报送统筹方案对“一下”进行调整后报送市级、区级备案,每年7月报送“年中调整”统筹方案报送市级、区级,同年12月报送“年终调整”统筹方案进行第二次报送市级、区级备案。

(四)资金使用 统筹整合资金安排使用以脱贫攻坚、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主要用于发展产业脱贫、就业创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帮扶工程、医疗卫生保障、生态保护建设等方面。

四、创新举措及管理亮点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统筹使用范围、资金来源、资金用途、责任分担、分配方式、拨付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内容,重点明确,亮点突出。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不仅是各财务工作者有效管理和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工作手册”,同时也为人民群众及相关部门单位监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金管理使用提供了政策依据,使财政涉农一重大惠民资金的管理使用全过程更高效、更安全、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