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政规〔2019〕8号《融安县空气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4-10 09:52   作者:政府办

一、《融安县空气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出台的必要性

近几年来全国的空气废物污染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影响我县环境安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而且国务院及环境保护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范了应急预案的编制。为适应空气污染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高空气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空气污染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安全,特出台此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依据《柳州市空气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柳政规2018〕16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融安县行政区域内以下各类空气污染事件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空气污染事件、重大空气污染事件。

(2)超出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且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空气污染事件。

(3)跨县级行政区域影响且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空气污染事件。

空气污染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空气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由7部分组成,具体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

(1)第一部分总则。主要规定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件分级及分类、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2)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及职责。确定了空气污染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及组成,明确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专家组等的职责及分工。

(3)第三部分预警。明确了空气污染环境事件的监测及相关预警预防措施、信息报告与处理的开展方式。

(4)第四部分应急处置。对发生空气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处置流程进行了说明。

(5)第五部分后期工作。对应急终止后的善后处置及调查评估程序进行了说明。

(6)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对空气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及预防工作所应提供的技术、通信、救援、物资、资金等多方面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

(7)第七部分附则。主要明确《应急预案》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