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政规〔2019〕12号《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解读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7-02 10:00   作者:政府办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随着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率的不断提高,后期管理已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住房保障的主要工作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亟需要出台新的政策文件,作为下一步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工作的依据。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14〕162号)及融安实际情况,修改《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局部内容,确保该《办法》贴近我县实际,有效提升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水平。

二、有关内容

    《办法》内容分为总则、政策支持、房源筹集与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运营管理、申请与审核、分配与轮候、使用与退出、补贴与核减、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共计十九章72条。主要解决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等重要事项。

(一)公租房使用管理“管什么”。“总则”部分进行了明确,管理范围为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管理

(二)公租房使用管理“谁来管”。在“总则”进行明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县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物价、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金融、环保、税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本辖区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收入核定工作。

(三)公租房使用管理“怎么管”。分别从政策支持、房源筹集与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运营管理、申请与审核、分配与轮候、使用与退出、补贴与核减、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一是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二是房源筹集与建设,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采用多主体投资、多渠道筹集的方式,产权归政府所有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三是资金筹集,明确了政府和社会投资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资金来源记筹集方式四是运营管理,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单位和承租人承担的维修及相关责任。五是申请与审核,明确了申请人范围及其具有的申请条件与申请的程序。六是分配与轮候,明确了分配和轮候的方式。七是使用与退出,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内容,以及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情形及方式。八是补贴与核减,名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的申请及减免标准。

(四)保障措施。涉及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两章内容。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人员及承租家庭违规行为的处罚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