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政规〔2019〕17号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 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7-29 17:21   作者:政府办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94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文),2019619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35号),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推动该项工作在我县的贯彻落实,促进行政执法规范文明,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政策起草思路

《方案》主要对标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落实,力求工作落实到位。具体原则:一是在我县行政执法机关2016年已建立了执法公示制度、2018年初步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予以完善;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需全面推行;三是强化对接自治区各厅局对本系统制度的统筹执行。

三、征求意见情况

司法局完成《方案》起草工作后,620日通过OA向全县有关执法机关进行了征求意见,至624日征求意见截止期满,共收到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3个单位的书面反馈,其中单位无反馈意见。

四、《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的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一是关于工作目标,为此项工作制定了目标;二是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内容。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三方面进行了规范;三是关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内容。从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记录归档、记录实效的发挥进行了规范;四是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内容,规定包括了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内容、法制审核意见、法制审核流程、法制审核责任等方面内容;五是关于组织保障力度的内容,主要是需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强化执法经费保障、完善执法人员工资政策等方面。

同时,本《方案》还对原来印发的相关文件予以废止,以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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