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推进综合利用”等工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重要民生工程,事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年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同志多次就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出批示,强调“定了的事就要下力抓好落实,不能定后,想怎么办怎么办”,要求各地市立即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抓好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严植婵和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共同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区秸秆禁烧工作。柳州市委书记郑俊康同志和市长吴炜同志均对秸秆禁烧做出批示,要求各县区、开发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部署和要求,有效解决我县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和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县开展了《融安县秸秆禁烧管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部署和要求,有效解决我市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编制依据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秸秆禁烧管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65号)明确了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规定了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划定范围,提出了秸秆综合利用的方法,要求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方案制定的原则和方法,开展本县秸秆露天禁烧区的划定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编制过程
《方案》研究编制工作于2020年1月启动,已经完成基础调查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4个阶段。
五、主要内容解读
(一)《方案》第一部分,明确了融安县秸秆禁烧管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编制依据。
(二)《方案》第二部分,明确了有关术语及定义。
(三)《方案》第三部分,明确了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柳州市秸秆禁烧区的划定原则。
(四)《方案》第四部分,明确了禁烧区与限烧区范围,禁烧区范围包括划定区域和路网禁烧区;限烧区范围为已划定的禁烧区以外的所有区域。
(五)《方案》第五部分,明确了管控措施,包括:秸秆禁烧与限烧管控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办法、网格化巡查管理等三个方面管控措施。
(六)《方案》第六部分,明确了推行秸秆综合利用具体措施,包括:秸秆“五化”利用、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建立秸秆收储运社会服务体系、秸秆离田管理、利用科技手段服务秸秆禁烧工作等五个方面。
(七)《方案》第七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政策引导、增强宣传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其中加强组织领导中明确成立融安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和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明确了成员单位及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