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广西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7〕106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8〕24号)
(二)起草背景
“十三五”以来,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相继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广西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7〕106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8〕24号)等文件,明确了“十三五”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县的实际,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研究制定了《融安县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方案》。(三)起草过程及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融安县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等单位的意见。截止到7月20日,共收到22个部门反馈意见,只有县政管办反馈“因我县未成立行政审批局,县政管办无任何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对政务服务工作职能工作是:对进驻窗口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运行协调,受理投诉等。要求对《融安县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标注红色的“县政管办”予以删除。”我局已按县政管办意见进行修改。其他单位均无修改意见和建议,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单位视为无意见。
(四)目标任务
到 2020 年,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全县基本建成理念更加先进、体制更加优化、格局更加完善、法制更加健全、效率显著提高的市场监管现代化体系。通过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明晰、重心下移的监管体制基本形成,协同配合、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基本健全,手段先进、标准规范的监管方式基本完善,多元共治、社会监督的监管格局基本确立,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一是主要目标。到 2020 年,全县基本建成理念更加先进、体制更加优化、格局更加完善、法制更加健全、效率显著提高的市场监管现代化体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二是重点任务。此部分是本方案的重点所在,明确了改革市场准入制度、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强化竞争执法、推动质量监管、强化商标品牌建设和保护、日常消费市场领域监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等11个方面的任务。其中又细化成放宽市场准入、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等39项具体工作任务。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落实及责任单位,有完成时间要求的也在方案中予以明确。三是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主要是要求各责任单位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以及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四是保障措施。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完善配套政策、落实经费保障及强化督查考核。
(六)涉及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融安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县各市场监管部门、县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融安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名单: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贸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体新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市容局、县政管办、县法制办公室、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人民银行融安支行、县政府督查室、县烟草专卖局、邮政集团融安分公司。
2.融安县各市场监管部门名单: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投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体新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市容局、县政管办、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融安支行、县烟草专卖局、邮政集团融安分公司。
3.县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体新广局、县卫计局、县旅游局、县地方税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局、县法制办。
4.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名单:
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贸易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信访局、长安镇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中国电信融安分公司、中国移动融安分公司、中国联通融安分公司。
(七)执行标准
《方案》既是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文件要求的具体措施,又结合我县实际。如强化巩固我县“无传销县”成果,细化“商标品牌强融”战略的措施,突出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优化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等,将市场监管工作整合成11方面39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目标是到 2020 年,全县基本建成理念更加先进、体制更加优化、格局更加完善、法制更加健全、效率显著提高的市场监管现代化体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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