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安县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8-28 08:37  

一、为什么出台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

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48号)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我县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农民增收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的有关情况

2018年5月25日,融安县经济贸易局起草了《融安县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8年5月25日向22个县直单位和12个乡镇及泗顶矿管理区征求意见。至2018年5月30日止,收回意见表35份,农业局、环保局、板榄镇人民政府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其他32个单位无修改意见。一致认为非常有必要出台规范性文件落实责任制,规范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形成了《融安县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三、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主要有什么亮点

1.明确了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确定了实施办法指导思想;并制定发展目标:到 2020 年,全县主要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 1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力争达到或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2.明确了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实施办法重点打造农业20亿元产业集群、加快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建设、培育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合理调整出台政策。落实建设用地、加大财政支持、完善税收政策、强化金融服务、落实农产品加工用电政策、降低农产品交通运输成本、实行农产品加工用电核用汽补贴政策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4.落实保障措施。建立融安县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县直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公共服务,落实保障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