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要继续深化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1年柳州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坚持“人人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融安县营商环境水平,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融安县2021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必要性
(一)要求全县各部门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努力再提升融安县营商环境水平,自觉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放到融安县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成的大局中去部署和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营商环境专责组(专班)建设,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责组分工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四)各指标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相关指标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明确本单位负责牵头协调的责任单位并配强力量。
(五)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地实施。
三、起草依据
(一)国家、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三)《2021年柳州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方案》由一个整体方案以及26个工作任务、31个工作内容和2个附件共同构成。整体方案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包含持续打造便利的市场环境,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持续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保障。
(二)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分为六个阶段,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021年4月30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021年5月30日,第三阶段完成时限为2021年6月30日,第四阶段完成时限为2021年6月30日,第五阶段完成时限为2021年9月30日,第六阶段完成时限为2021年12月31日。
(三) 总体目标和要求。《2021年融安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坚持“人人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融安县营商环境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严肃整治“庸、懒、散”“推、拖、拒”问题,切实高质量、高效率的为企业群众服务。
(四)具体内容。
1.持续打造便利的市场环境
(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①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优化新设立企业银行开户流程,提高线上线下银行预约开户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2个环节、7个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鼓励商业银行减免银行开户成本费和首年服务费,规范和推广电子印章使用,保持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商业银行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应用。实现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设立登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照多址”登记改革,探索实施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
②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及电子印章应用。构建以企业身份验证、数字签章为核心的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生态。梳理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的体系。(2)优化供电供水供气服务
③推广获得电力改革经验。进一步优化公用事业接入服务办理方式,实现接入办理全过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联动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信息,供电企业主动与用户联系,前移服务关口。
(3)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④建立完善应对疫情政策体系,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政策,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跟踪研判,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纾困、融资、用工等方面支持力度。
(4)提升融资便利度
⑤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桂惠贷”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投放15亿元“桂惠贷”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市场主体600户,合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公积金、仓储物流、知识产权、司法等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提高涉企政务数据在“信易贷”等平台使用质效。(5)促进政府采购规范有序
⑥压缩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便利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严格落实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县财政局牵头,县直各预算单位配合)
(6)推动招标投标开放公平
⑦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依法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减轻市场主体投标压力。
(7)提高创新创业服务
⑧构建园区联动机制,加强工业科技园建设,优化双创生态;营造良好投融资环境,落实工业科技园招商引资奖励等政策;完善“众创—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孵化服务。落实“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行动,积极配合上级相应部门培育和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
(8)加强基本公共设施建设
⑨推动发展“互联网+义务教育”,保持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5%以上,优化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强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场所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实现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0%以上,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60%以上。落实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9)全面提升政府政务服务水平
⑩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强系统集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用户满意度。
⑪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继续扩大“异地办理”改革覆盖面,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⑫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完善政务服务质量反馈机制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制定政务服务“好差评”处置操作规则,健全“差评”处置规范,加强“差评”问题整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0)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⑬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11)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⑭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拓展“互联网十不动产登记”办理覆盖面,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
(12)推行优质高效税费服务
⑮落实深化税费缴纳综合申报改革,持续推进税费缴纳便利化,巩固减税降费政策效果。
(13)强化政府诚信建设
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政府机关树立诚信守诺、违约赔偿的理念,在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加强前置合法性审查,严格兑现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探索建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防止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现象出现。
(14)全面实现政企沟通“零距离”
⑰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利用网上政务平台、健全政企互动机制。
(15)推行惠企政策集成服务
⑱加大惠企政策落地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
3.持续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6)坚持市场准入平等
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审查范围、细化审查标准内容、优化审查方式,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7)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前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扩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对同一个执法检查对象同步进行多个领域执法检查,坚决避免多头执法,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㉑构建信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贯彻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的信用监管机制,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在行政审批、企业办事等方面对守信主体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㉒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以容错纠错为导向,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推行柔性监管、智慧监管。
(18)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㉓配合柳州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完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申报工作。
(19)创新多元化纠纷化解
㉔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加强投资者保护,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加强本地县证券投资者保护知识普及和教育。
(20)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
㉕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劳动纠纷预警防范机制,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水平,创新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多方“大调解”组织,及时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1)强化民商事案件司法保障
㉖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提升司法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开,提升时间节点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压减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环节、时间和成本。对金融机构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实行网上立案为主,线下立案为辅的立案模式。
(22)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㉗规范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的管辖和审理。建立健全重整识别、预重整和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加强对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的审理及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
4.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保障
(23)加强组织领导
㉘全县各部门要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努力再提升融安县营商环境水平,自觉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放到柳州市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成的大局中去部署和落实。
(24)改进工作作风
㉙全县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严肃整治“庸、懒、散”“推、拖、拒”问题,切实高质量、高效率的为企业群众服务。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持续对标对表先进营商环境水平,对我县相应的营商环境目标和任务实施滚动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25)强化监督考核
㉚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依托广西营商环境监测平台,完善营商环境监测机制,加强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
(26)营商环境宣传
㉛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宣传,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将加强营商环境宣传纳入工作重点,提升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