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政办发〔2022〕22号《融安县城区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7-18 17:00  

一、起草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县城区内涝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县城内涝风险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6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柳政办〔2022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必要性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县城区内涝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县城内涝风险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需解决的问题及可行性   

坚持规划统筹,完善体系;全面治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原则,按照内涝防治标准达到30年一遇的要求,系统化推进融安县城区内涝综合治理

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应对城区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老城区雨停后能够及时排干积水,低洼地区防洪排涝能力大幅提升,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在超出城区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区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区安全运行;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035年,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区内涝现象。

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6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柳政办〔202229号)

五、主要内容

     我县城区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提升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我县城区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体系基本规划

(二)关于工作重点。实施方案的工作重点具体为:加快完善系统化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实施河流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实施并优化城区排涝通道提升工程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改造开展系统化实施方案效果评估,根据每个任务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责任划分和具体实施单位。

提升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明确各个单位针对提升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的方法和责任分工。

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三个方式。

六、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本实施方案经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共收到部门单位2条意见建议,采纳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