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实现便民利民为民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9-10-15 11:12  

  2019年第二期《厅长在线》直播记录如下: 

  [上午9:00]主持人: 广大网民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金土在线”的主持人,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们互动交流的主题是“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实现便民利民为民”。从今年2月20日至6月30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展了不动产登记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大力推动不动产登记改革,登记队伍和窗口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登记流程进一步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得到全面应用,办理事项和服务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得到社会的关注和一致好评。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谢瑾瑜做客演播室,为大家解读不动产登记百日攻坚行动。同时,参加这次在线互动交流的还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分别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二级调研员陈明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主任杨如军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副主任沈先明欢迎各位领导的到来。

  [上午9:02]主持人: 谢副厅长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栏目的大力支持。不动产登记是广大听众、网民朋友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首先,我想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年开展不动产登记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的有关情况。

  [上午9:04]谢瑾瑜: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交流。今年以来,我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聚焦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大力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批,全力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全面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不动产登记各项指标达到了全国领先。截至8月底,全区所有市县将抵押登记窗口前移至银行机构,实现了“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网上办理”和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批,一般类型登记(约占登记业务总量的70%)的办理环节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收件材料压缩至4件以内,实现了“1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抵押登记实现了即时办结。办事环节、收件材料和办理时限等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不动产登记指标全部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

  [上午9:05]主持人: 刚才听了您的介绍,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我区不动产登记各项指标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那么请问在这次百日攻坚行动中,我们主要做了些什么工作?突出的亮点是什么?

  [上午9:08]谢瑾瑜: 在这次百日攻坚行动中,我们聚焦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标全国先进省区,以办理时限、收件材料和办理环节等关键指标作为抓手,全力以赴推动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全面应用信息化技术,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域“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见面审批”和“24小时不打烊”。按照“数据标准化、业务规范化、平台统一化”的标准,统一开发部署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实时接入。在此基础上,开发了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研发并推动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批系统应用,通过信息共享、完善基础数据、推广人脸识别、应用信息自动比对等措施,实现不动产登记无纸化审核和电脑智能辅助登记。为方便群众缴费,积极推进登记税务联动办理系统的开发部署,实现了在不动产登记系统直接办理核税、缴税,极大提高了登记审核的效率,并在全区推广自助缴税、缴费终端或手机APP服务,实现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税费。截至8月底,全区不动产登记均可以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和网上办结,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省域“智能审批”和“不见面审批”。南宁、河池等市还在全市布设了“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点,群众可以随时查询、打印不动产登记证照,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和企业。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南宁市不动产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指导制定了不动产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部备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实现了不动产电子证照与住建、税务、金融、民政等多个部门的互认,累计生成电子证照证书135万份。柳州市、崇左市等地的不动产电子证照试点工作也陆续开展,全区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上午9:10]谢瑾瑜: (二)积极拓展延伸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域“抵押登记窗口前移至银行”,实现抵押登记“即时办理”。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抵押登记效能,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加强与银行机构的沟通协作,全力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窗口前移至银行机构。各银行网点可通过专线直连或者通过互联网登录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即可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网上申请,数据推送到登记机构审核后即返回办理结果,抵押人无需再到登记机构办理,实现全省域不动产抵押登记“即时办结”。截至8月底,全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银行网点数量达1485个,所有市县实现了抵押登记窗口前移至银行机构。此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自治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了试点并全面部署实施,将抵押登记窗口前移至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

  [上午9:11]谢瑾瑜: (三)打破“信息孤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构建了全区不动产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为打通“信息孤岛”,提高登记效能,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我厅强化顶层设计,大力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工作。从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与法院、民政、公安、税务、纪检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并实现了互联互通,各市县无需单独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直接可以通过自治区不动产登记系统调用。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婚姻关系、完税证明、身份信息和企业营业执照等均可以通过自治区层面实现互通共享,企业、群众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即可申请不动产登记,大大减少了申请材料数量和证明材料,方便了企业、群众,也提高了登记效能。

  [上午9:14]谢瑾瑜: (四)着力夯实根基,狠抓基础性工作落实,不断完善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体系。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的便民利民标准,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存量数据整合工作落实,深入推动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大力夯实不动产登记基础,全面推动各项便民基础性工作落实,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基本建立。一是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在2018年历史存量数据整合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存量登记数据清理、关联落宗、补测补录和整合入库等补充调查工作,完成补充整合的数据进行了汇交,各市县基本完成了提升工作,完成数据整合共1690多万条,满足了优化登记流程工作需求,提升了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二是推动登记人员、经费的充实和落实。今年以来,全区各市、县落实经费5.9102亿元,平均每县(市、区)642万元,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由3272人增加到4867人,增加1595人,人员待遇得到改善,登记队伍等到了有效的充实。三是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清账”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指导各地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予以妥善解决。先后完成25000多件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处理率达89.28%,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上午9:15]主持人: 听您这么一说,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真是便民利民啊!谢副厅长,有很多网友给我们留言说,之前办理不动产登记,特别是办理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群众需要在登记中心、住建部门、税务部门三个部门之间来回跑,有时候一个月甚至几个月都办不下来。经过百日攻坚行动,这个现象有没有得到改善?

  [上午9:17]谢瑾瑜: 是的,您所提到的这个问题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这次百日攻坚行动中,我们把推动“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作为减少办事环节、简化申请材料、解决群众办事“来回跑”问题主要措施。我厅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税务局等部门,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工作,全面整合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和税务三个部门的办事流程和申请材料,设立综合窗口,实现“综合窗口收件,一套申请材料,信息实时推送,后台并联办理,一次缴税缴费,综合窗口领证”,办理不动产登记只需到一个窗口即可办结,将办理环节压缩至3个以内,收件材料压缩至4件以内,全区不动产登记实现了“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和“一事通办”。

  [上午9:17]主持人: 谢副厅长,刚才为您给我们介绍了我区不动产登记百日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那请问我区现不动产登记方面又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上午9:18]谢瑾瑜: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尽管目前我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在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过程中,我们确实也遇到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普及范围还不够广。由于传统思维习惯的影响,办事企业、群众对利用互联网办理不动产登记这个新事物还存在一些顾虑,加上宣传、引导力度不够,除南宁市外,其他市县办理不动产登记仍然以线下现场办理为主,实际采用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比例还不够高,还需要登记机构加强宣传,进一步引导办事企业、群众应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扩大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普及应用范围。

  [上午9:19]主持人: 网民朋友们,如有与本次主题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上午9:20]季棠棠: 前段时间,我在南宁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对“1个工作日办结”深有体会,不动产登记改革确实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请问下一步还会有什么便民举措吗?

  [上午9:20]谢瑾瑜: 二是信息共享范围还要加大。虽然目前已从自治区层面实现了与法院、民政、公安、税务、纪检和市场监管等6个部门的信息共享,但是还有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银保监部门的金融许可证信息,司法系统的司法判决信息、公证书信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以及卫生健康部门的死亡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等6个部门的信息还未实现共享。现在也正在与这6个部门对接,争取尽快实现12个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

  [上午9:22]谢瑾瑜: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还比较困难。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大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全区存在历史遗留问题28000多件不动产中,已处理25000多件。但是仍有3000多件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动产没有能够处置完毕,而且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大多是时间跨度大、涉及部门多、问题矛盾复杂、利益关系交错的“硬骨头”,需要各地政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积极主动推进,才能妥善有效处理。下一步,我厅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部门协作,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全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上午9:22]主持人: 好的,感谢谢副厅长的详细解读,使我们深入了解了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工作情况。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下面进行的是互动交流阶段,网友们如有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可以直接提问。

  [上午9:23]黎海天: 谢副厅长您好,我听说不动产登记均可以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系统自动审核和网上办结,请问是所有的业务都能通过“智能审批”办理吗?

  [上午9:23]季棠棠: 前段时间,我在南宁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对“1个工作日办结”深有体会,不动产登记改革确实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请问下一步还会有什么便民举措吗?

  [上午9:23]主持人: 下面我们请厅确权登记局调研员陈明辉回答网友季棠棠的问题。

  [上午9:24]陈明辉: 季棠棠你好,下面我来回答你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厅大力推动不动产登记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真心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认真研究意见建议,抓住改革主旋律,弹好改革永恒曲,通过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和智能审批,推进抵押登记延伸至银行机构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实现信息互通共享,落实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等改革试点工作,强化“一事通办”等便民利民举措的落实,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上午9:25]黎海天: 谢副厅长您好,我听说不动产登记均可以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系统自动审核和网上办结,请问是所有的业务都能通过“智能审批”办理吗?

  [上午9:25]主持人: 下面我们请厅信息中心(登记中心)主任杨如军回答网友黎海天的问题。

  [上午9:25]杨如军: 目前我们的“智能审批系统”主要是针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已有《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实体经济企业不动产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这四类业务开发部署了“智能审批”功能,整个业务流程分为互联网端收取材料、内网智能审批登记、出证三个主要环节,具体由申请人在互联网上提交材料,由光闸将案卷材料同步到内网,系统自动完成受理环节并形成业务号,由系统自动比对形成“智能审批报告”,并经业务人员现场核验材料后一次办结。

  [上午9:26]韦甫弟: 网上办理房产过户可以直接在线上缴税吗?

  [上午9:27]主持人: 下面我们请厅信息中心副主任沈先明回答网友韦甫弟的问题。

  [上午9:28]沈先明: 好的,下面我来回答一下这位网友的提问。

  [上午9:29]沈先明: 为了方便群众缴税,我们通过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了与房产交易部门和税务部门的有效衔接,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可以直接调用相关信息以办理核税、缴税,并在全区推广自助缴税、缴费终端或手机APP服务,实现网银、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在线缴纳税费。

  [上午9:31]主持人: 网民朋友们,如有与本次主题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上午9:33]蔡根花: 不动产证书的制证费用较高,请问这是经过了物价部门的认证么?

  [上午9:47]主持人: 下面我们请厅确权登记局调研员陈明辉回答网友蔡根花的问题。

  [上午9:47]陈明辉: 好的,我来回答一下这位网友的提问。

  [上午9:47]季棠棠: 请问一下,新的土地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实施?

  [上午9:47]陈明辉: 办理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时,是不收费的,如有需要,第二本以上是每本收取一定的工本费,这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是合法的。

  [上午9:51]主持人: 我们看到,金土在线平台里也有一些相关的问题,有一个问题是关于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偿服务的范围,内容是“1、依据《不动产权籍调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不动产权籍调查程序分为五个步骤,(四)成果审查与入库和(五)成果的整理与归档,这两项工作全部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职责吗?如果不是全部工作职责,那么哪些工作是可以由中介服务机构协助完成,并向不动产权利人收取权籍调查费?2、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开发商是以幢为单位申请,还是以套为单位申请?”,下面我们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谢瑾瑜来回答这个问题。

  [上午9:53]谢瑾瑜: 好的,我来回答一下这位网友的提问。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第四大点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第四大点规定,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授权机构审查。关于不动产权籍调查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原国土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或涉及界址界限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要求重新测量的,应由申请人自行选择第三方权籍调查单位并委托开展权籍调查,费用由申请人与权籍调查单位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和规定协商确定。关于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包括独立成栋、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也包括区分套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

  [上午9:55]主持人: 感谢谢副厅长的回答。

  [上午9:58]主持人: 好的,我们继续看金土在线平台,平台里有一个问题是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更名,内容是“已办有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现要求更名,土地的宗地图由谁负责做,原户主去找原测量单位要对吗?如果原测量单位不存在,该怎么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界址没有发生变化的不需要重新测量,没有宗地图不动产登记窗口不受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下面我们请厅信息中心主任杨如军回答这个问题。

  [上午9:58]杨如军: 好的,我来回答一下这位网友的提问。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原国土资源厅2018年14号文《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四条规定,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同时办理了房屋和土地的登记,并且不涉及界址界线变化的,申请转移、变更登记时,原则上应当继续沿用已有的权籍调查成果,不需要再重新进行重复提交。具体登记事宜请进一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谢谢。

  [上午9:59]主持人: 谢副厅长,您看,参与节目的人越来越多,遗憾的是,因时间关系不能一一在此作答了。今天的访谈就到这结束了。非常感谢谢副厅长参加我们本期的访谈。

  [上午9:59]谢瑾瑜: 感谢主持人,感谢广大网友对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上午10:00]主持人: 再次感谢谢副厅长,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