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

提高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 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2019-10-28 11:13  

  《提高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 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在线访谈文字实录 

  【主持人】观众朋友好,这里是政务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诗伊。今天访谈的主题是“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提高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今年7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今天,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健康处处长时峰做客演播室,为大家解读《优待规定(修订)》。时处长您好!欢迎您参加我们的节目。

  【时峰】: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时处长介绍一下《优待规定(修订)》出台的背景。

  【时峰】广西于1996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8年底,全区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为730.05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4.82%。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优待工作,2009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建立了全区统一的老年人优待政策,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卫生、法律、交通等优待服务,对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12月,全国人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加了“社会优待”专章,拓展了老年人优待的内容,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全国老龄办、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等24个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在完善老年人优待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和新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区各地不断加大老年人优待力度,优待范围不断扩大,优待标准不断提高,《优待规定》已经滞后于形势发展。尤其是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国各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在此大背景下,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推进我区老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对原《优待规定》进行修订。

  【主持人】刚才听了时处长的介绍,感觉这一规定确实是一项对老年人非常利好的优惠政策。那么《优待规定(修订)》与此前相比,主要作了哪些修改呢?

  【时峰】《优待规定(修订)》主要从交通出行、文体休闲、卫生保健、政务服务等四个方面对原《优待规定》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充实完善。一是交通出行优待方面,明确规定广西户籍以及取得广西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办理广西敬老卡,凭卡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含民营公交车辆)。二是文体休闲优待方面,明确规定60周岁至65周岁的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区景点,享受门票半价优惠;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上述旅游景区景点,享受门票免费优惠。三是卫生保健优待方面,结合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减免老年人门诊诊查费和贫困老年人诊疗费并主动为老年病人提供平车、轮椅等器具,提供导医咨询和协助就医等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护理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规定为辖区内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的规定。四是政务服务优待方面,放宽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的起始年龄标准,明确规定“对具有广西户籍的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高龄老年人,各地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并逐步提高高龄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补贴发放年龄。”

  【主持人】通过您刚才的介绍,我们知道今后部分老年人出行时可以凭广西敬老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辆了,哪些老年人可以申请办理广西敬老卡?目前是否可以办理?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时峰】根据《优待规定(修订)》,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办理广西敬老卡:一是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且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

  二是户籍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但取得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且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9月24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和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制发广西敬老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广西敬老卡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监制,广西交通一卡通公司统一建立管理平台、运营系统,统一实行密钥管理、设计卡片样式,各市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负责具体受理及制作发放。广西敬老卡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办理和使用。具体办卡细则和办卡网点由广西交通一卡通公司向社会公告。

  【主持人】根据《优待规定(修订)》,老年人在就医方面可以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目前我区在这方面已开展哪些工作?成效如何?您给大家介绍一下。

  【时峰】 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对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规定的落实管理。2017年,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服务便利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规定为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指导和基本医疗服务,针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需求,设计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中医民族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截至2018年底,全区91.2%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设了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41.9%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了老年病科,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约为67%,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全区二级以上中医壮瑶医医院全部设立了“治未病”中心(科室),提供中医壮瑶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等服务,推广应用中医药壮瑶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通过时处长的详细介绍,让我们对广西老年人优待规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进一步的认识到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结束了。非常感谢时处长参加我们本期的访谈。

  【时峰】:感谢主持人,感谢广大网友对老年优待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主持人】:再次感谢时处长,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