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查 封 登 记
一、事项名称 查封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实施主体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办理条件、适用范围、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融安县本级辖区内的不动产查封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提交材料(材料均提供原件,如需要复印件由本中心工作人员自行复印)
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
2 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公安等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有关文件
六、地点:持材料到政务服务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
七、登记程序: 受理登簿
八、承诺时间:受理后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办理地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one.gxrerec.gvo.cn/online/index)。
咨询电话:0772-8327881 0772-8153663
下载网址:http://rongan.dnr.gxz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