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更 正 登 记—实体经济企业
一、事项名称
更正登记—实体经济企业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实施主体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办理条件、适用范围、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融安县本级辖区内的不动产更正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申请人持身份证明原件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提供原件,如需要复印件由本中心工作人员自行复印)
1、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证明权属证书或登记簿记载有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3、 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六、办理地点: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材料,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如果符合审查规定,将出具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如果材料审查不符合规定,由窗口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待申请人交齐补正材料后再予受理。
七、登记程序:受理登簿
八、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财税(2019)45号,免收登记费。
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亲自到场办理登记,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委托书;
2、权利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权利人为企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为机关、事业、社团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3、港、澳居民提交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港、澳特别行政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为外国公民的,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其所在国护照;
4、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其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需提交保证书(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资格及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5、设定有抵押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
6、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权利人到场或经公证)或司法文书;
7、若测绘机构出错引起的更正,应提交由测绘机构出具的更正后的测绘报告及书面说明,说明出错及更正的具体情况;
8、领证时需提交权利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受理单领取权证。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办理地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one.gxrerec.gvo.cn/online/index)。
咨询电话:0772-8327781 0772-8153663
下载网址:http://rongan.dnr.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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