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一、事项名称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二、设定依据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实施主体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办理条件、适用范围、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融安县本级辖区内的商品房转移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提交材料(材料均提供原件,如需要复印件由本中心工作人员自行复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注:已办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六、办理地点:
开发商持以上材料到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交件办证。
七、登记程序: 受理登簿
八、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财税(2019)45号。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
十、注意事项:
1. 夫妻双方共同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夫妻双方共同作为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抵押人的,在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要求申请办为一方单独所有的,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
2. 楼盘有抵押的须解押或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办理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证明材料。
3、收回开发商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4、收费减免:
(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登记费
(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免收登记费
(3)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免收登记费;单独发证按80元/件收取登记费(财税(2019)45号文)。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办理地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one.gxrerec.gvo.cn/online/index)。
咨询电话:0772-8327881 0772-8153663
下载网址:http://rongan.dnr.gxz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