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告

关于何述香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1-01-15 14:55  

编号:2021(继)010

何述香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2021年02月5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158009    0772-8153663

申请人

何述香

坐落

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二区84

土地面积

89.53平方米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258.52平方米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融集用(2011)字第10001001026号、房屋平面图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张惠忠

452227**********12

2017-10-17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何述香

452227**********45

配偶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张倍源

452227**********1X

儿子


陈玉荣

452227**********23

母亲


接受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公示单位: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