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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俊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5-06-06 08:47  

                     编号:2025(继)63

刘俊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柳资源规划发(2021)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585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158009  0772-8153663

申请人

刘俊

坐落

融安县长安镇和平街110号(原115、117号)

土地面积

111.53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400.56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融国用(2000)字第01-04-00-333号、桂房证字第2300147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刘冲

452227**********10

2013年8月29日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刘俊

452227**********10

兄弟

转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伍燕珍

452227**********62

夫妻


刘海蓉

452227**********23

父女


刘一波

452227**********1X

父子


刘芳

450205**********26

兄妹

转继承人

接受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公示单位: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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