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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月姣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5-09-24 09:42  

                  编号:2025(继)112

张月姣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柳资源规划发(2021)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51124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158009  0772-8153663

申请人

张月姣

坐落

融安县长安镇融江南路112号(盛华半岛阳光商住小区7号楼4层02号房)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筑面积

115.87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桂(2019)融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821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覃程贵

452227**********18

2024年1月15日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张月姣

452227**********20

夫妻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覃玉芸

452201**********29

父女


覃小玲

452227**********20

父女


覃萍

452227**********29

父女


接受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公示单位: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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