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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伶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6-04-28 10:57  

                       编号:2026(继)059

林伶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柳资源规划发(2021)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6620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158009  0772-8153663

申请人

林伶

坐落

融安县长安镇新安村北府屯29号(原大巷乡新安村北府寨)

土地面积

131.97

(实测:97.07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307.27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融集建(1994)字第07-11-01-45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林芳海

452227**********18

2011年10月5日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林伶

452227**********22

父女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曹美云

452227**********47

夫妻


林艳

452227**********49

父女


林丽

452227**********22

父女


林艳丹

452227**********44

父女


林艳芳

452227**********47

父女


林艳双

452227**********22

父女


林艳华

452227**********28

父女


接受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公示单位: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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