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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冬梅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3-12-04 14:03  

                       编号:2023(继)160

何冬梅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柳资源规划发(2021)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422日之前)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72-8158009  0772-8153663

申请人

何冬梅

坐落

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一区324号县医院房改房7栋(原4栋)第三层东号

土地面积

        29.28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79.87

(实测:86.50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融国用(2005)第01-06-00-764-66号、桂房证字第2302586号、宗地图、房屋平面图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死亡时间

备注

何汉清

452227********01

1997年9月11日


陆莹莹

452227**********44

2008年8月13日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何冬梅

452227**********29

父女、母女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何春涛

450202**********57

父子、母子


何秋奇

452227**********29

父女、母女


接受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公示单位: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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