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102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 唐志新 的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11月1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2-8327781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落 | 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唐志新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融安县泗顶镇泗顶村泗顶一队 | 122.47/394.7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