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登记公告

关于融安县实验中学不动产 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0-01-13 10:47  

编号:2020011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融安县实验中学的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以及《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20202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同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确权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窗口、长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2-83278810772-8136146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土地)

用途

备注

融安县 实验中学

国有土地使用权

融安县长安镇龙潭街2

27177.57 平方米

教育用地

原大乐中学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