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08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潘加峰的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772-8327881 0772-8317330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潘加峰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融安县大将镇龙妙村东盘屯9号 |
150.00㎡ 544.52㎡ |
住宅 |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