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1021号
朱家仁因保管不善,将融集用(1991)字第12-05-02-58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11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2-8327781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1 |
融集用(1991)字第12-05-02-58号 |
朱家仁 |
81.39平方米 |
融安县东起乡安太村罗洞屯 |
批准 拨用 |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