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522号
韦德华保管不善,将融集用(1991)字第08-07-08-0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证,现声明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772-8327781、0772-8317330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名称) |
备注 |
1 |
融集用(1991)字第08-07-08-02号 |
韦德华 |
46.22㎡ |
泗顶镇儒南村拉岜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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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