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雷永祥、李爱琼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长安镇广场南路35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融国用(2002)字第01-22-00-120号、融房权证融安字第00003987号,融房融安共字第00003059号,土地面积:70.00㎡、房屋面积:363.90㎡;)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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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5-07-0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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