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罗社花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沙子乡沙子村沙子屯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22)融安县不动产权第0005129号,土地面积:99.58㎡,建筑面积:196.87㎡)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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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5-07-2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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