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何善平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长安镇红卫路2号(东御城商住小区9栋1单元201号)的不动产权证明(证号:桂(2020)融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081号,建筑面积:126.8㎡)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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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5-07-25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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