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长安镇融江南路204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桂(2021)融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638号,建筑面积:2586.35㎡、土地面积:2374.8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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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5-10-1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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