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科、黄虹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长安镇体育路95号(易通世纪广场1号楼9层03号)的不动产证明(证号:桂(2022)融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869号,建筑面积:132.28㎡)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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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5-10-2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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