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长安镇融江南路1号(东方上城18幢2单元103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融国用(2013)第10000800010-1015号、土地面积:15.6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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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5-12-1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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