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长安镇立新街35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桂(2020)融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103号,建筑面积:53.17㎡)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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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6-01-0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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