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利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长安镇木樟村尹家屯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融集用(1993)字第07-03-02-09号、土地面积:67.7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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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6-03-1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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