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韦波、宁怡保管不善,将位于融安县长安镇融江南路1号(东方上城14栋1单元501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融国用(2009)第01-17-00-450号、土地面积:25.67㎡)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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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09-24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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