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18号公告窗口
联系方式:0772-8317330、0772-8327881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大将镇合理村横岭一屯(陆必冲) |
更正韦兰宗融林证字(2010)第0301100008号,145号宗地的登记面积。 |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文件》(〔1990〕95号),更正韦兰宗B450901240188号《林权证》,145号宗地的登记面积。 |
公告单位: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