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融安县长安镇和寨村和寨屯328号(综合楼)等278个不动产单元的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详见附件),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5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8327781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4日
编号:20230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融安县长安镇和寨村和寨屯328号(综合楼)等278个不动产单元的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详见附件),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5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8327781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4日
来源:融安县自规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3-05-16 14:10
编号:20230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融安县长安镇和寨村和寨屯328号(综合楼)等278个不动产单元的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详见附件),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5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8327781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