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008号
因韦昌森、李玉英保管不善,将《房屋他项权证》(证号:融房他证融安字第0001023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2-8327781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面积(房屋) |
不动产坐落 |
被担保主债 权数 |
债务履行期限 |
1 |
融房他证融安字第00010230号 |
韦昌森 李玉英 |
480.75㎡ |
融安县长安镇红卫街(党校对面) |
25000.00元 |
2009年2月9日至2012年2月9日 |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5日